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在区农业局的支持下,创新性地建设种养结合区域,带动农民发展生态农业。
(二)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种养,主要通过企业在农村提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的方式带动农民,实现在乡村主导产业的同时带动乡村整体水平的提高。以抓服务促服务。根据《种养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应结合各省实际,细化每一个区域应该推进的发展区域和影响力,主要是以小农水社、渔村文化为依托,通过举办农民培训班、在农村举办文艺会、开展广场、宣传等方式打造种养结合区域。以政府为主导,引导农户采取自主申报、自愿申报的方式,逐步向生态农业生产经营者、经营者、种植养殖大户和养殖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在总体规划上应建立完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村镇和村内道路和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确保各类设施化投入与市场交易畅通。
六、推进种养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保护种养结合,扩大规模适度,全面推进种养结合,引导农民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专业化,真正体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优质优价规律,推进科学种养结合,实现农业“产”、“管”、“销”“创”一条龙,使农民逐步实现从种养到生产全产业链、多产、高效、可持续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
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种养加动纺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将玉米、蔬菜、花卉、果树、中药材、农机、畜牧业等现代经营主体列入重点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市场主体,利用好现有资源,大力发展种养加动纺产业。
八、加快推动食品加工化。支持企业引进优质加工设备和加工装备,培育食用安全食品品牌。支持企业逐步建设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组织实施企业质量管理监测,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农牧业产品标准体系,将食用农产品标准体系向有机和绿色食品方向转变。
九、拓展专业化生产空间。支持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推动建立国家安全产品认证体系,推广使用二维码追溯系统,加快兽药电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共享。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以产业化经营为引领的食品领域规模和产值实现转型升级,实现食品添加剂和兽药残留速测标准与检测标准的有机融合。鼓励引导企业建设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生产线,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产地环境、产品流通等关键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化和行业标准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