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渔综合种养园区简介(稻渔综合种养技术)
稻渔综合种养园区简介
稻渔综合种养园区创建于2012年,是自治区2009年选址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属于第一批国家级、省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区。
在园区选址的同时,还积极申报“省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稻渔综合种养园区的建设具体包括:
1、农业综合种养园区的现状
(1)农场主是自治区农业委员会制定的国家级农业示范场。
(2)农场主自成立以来,每年都要经过不同地区的实地考察和考察,最后确定申报方向,从而获得较为完善的种养业综合种养园区建设的资格。
(3)农场主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规模大,能够充分发挥种养资源、种子、水域资源和农机具的生产和经营优势,提升生产效率。
2、农业综合种养园区建设的条件
(1)设施
主要包括:现代化育苗系统、饲料加工工艺系统、种畜禽饲养管理系统、作物栽培系统、水产苗种培育设施、牧草繁育体系、生物灾害防控体系、自然保护区和特种动物繁育体系等。
(2)土地资源
主要包括:对农业经营体制的细化、土地资源的保护、土地流转的扶持、土地规模经营的组织化、集约化经营的立项支持、土地合作社的运营等。
(3)水环境
主要包括: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设施、生态环境控制、水域监测预警、水产养殖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
(4)技术需求
主要包括:有机械设备、人工孵化、水质在线监测、温室监测、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作物科学种植等。
四、现代农业建设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着眼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国人多地少,农业投入增加,高效节水农业的任务,急需大量投入。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业生产发展计划和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社名录》《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流通安全的指导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用地的指导意见》等4个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为耕地数量和质量提升、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