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春天的种养计划表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了,规定到2020年全市重点深化推进种养产业结构调整,确保我国的种养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因为这个文件对种业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于目前最近几年的种养产业生产情况,将作为当时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也是我们农业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那么,为了保持我们种养产业的稳定发展,并实现这个目标,我建议从2016年开始,国家将种养业行业重点继续加强工作,加强指导,通过创新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当前农业物联网系统快速发展的状况,结合我国的物联网技术路径,在农业生产中制定出数据管理的具体措施,切实推动我省农业生产更加智能化、精准化。
此次信息统计工作,与我们从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将开展不同于农贸市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数据统计工作有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按照我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信息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16〕7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信息化推广应用的通知》(农办科函〔20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结合我省农业农村物联网发展,农业农村物联网应用试点在我省积极探索开展农业农村物联网应用工作,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步伐。
(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根据农业农村物联网应用试点要求,结合我省农村物联网应用工作实际,按照农业农村物联网发展布局,统筹发展农业生产、生活、生态、文化、体育、卫生、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健康、农业机械化、商务、管理等行业互联网和农业农村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建设和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物联网应用工作。
(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高度重视,将支持试点地区、重点环节、主要技术环节,开展农业生产的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电子商务等农业物联网应用项目,推动农业农村物联网建设,加强农业生产情况监测、统计等基础数据与基层统计数据分析能力建设,及时上报农业生产数据。支持龙头企业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升农业农村物联网应用能力,扩大服务规模。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鼓励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申报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积极争取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和示范区发展的企业,提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追溯服务。
五、加大扶持力度
(十一)推进农业物联网产业园建设。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协同应用,推动农业物联网技术向农田的延伸,打造“新园区+农业园区”模式,实现作物病虫害智能化管理和智能化管理,为旱作农业、园林农业和畜禽养殖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