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殖项目申请营业执照(怎样申请农村养殖项目款)
种养殖项目申请营业执照要和种养项目签订登记注册证明,根据《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应该依法向发证机关申报办理。
6.在办理《养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实施方案》后,要对该养殖项目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在申请办理养殖项目前,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填写养殖可行性报告,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意见》,由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并记录、提交《动物防疫条件证明》。
8.向发证机关提交《动物防疫条件证明》和《动物防疫条件证明》后,要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书面答复。
9.要对申报、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在农业农村部统一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不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部会同市财政局报请市农业农村委对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进行核实。
10.申请、受理后,农业农村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依法进行公告。
11.申请材料和材料不齐全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予以及时补办。
12.发证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清晨10点之前将核查情况报农业部农业农村局。
13.核实通过后,农业农村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决定对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手机信箱等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提出任务清单及要求,并予以公示。
15.公示期内,农业农村局应当将问题反馈农业农村部和市财政局。
(三)支持农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将通过联合农业、林业、供销等部门,共同推进农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鼓励工商资本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民营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探索农户“以奖代补”等模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有效对接,提升合作社经济效益。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在符合资格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带动小农户从事设施蔬菜生产,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