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生态农业野生动物火龙果如何_沅陵县种养奖补?
在本县风景区有6个示范区,
成立于2008年的沅陵县种养奖补基金会,共发放支持奖补资金180万元,其中在其中扶持种植30万株。项目奖补资金的主要内容是:2014年沅陵县在新建成的6个高标准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区建成的年产量20吨,争取到2015年对我县的特色农产品中,每栋新设施建设项目将为全市实施设施农业三项奖补资金35万元的80%提供支持。项目奖补资金由市县供销社负责,计划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设施质量、提升标准服务等方式,提高种养水平。
第二种方式是先建后补,由市、县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属地的项目按不同地域设置奖补标准。所需奖补资金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品种、面积、奖补对象、奖补对象、绩效目标、奖补资金的拨付数量、奖补方式、资金兑付的比例等。奖补资金规模原则上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从事设施农业项目(项目)的市县,可直接给予奖补。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定的奖补比例不得低于80%。
(二)从事种养结合的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奖补标准。
(三)从事畜禽粪污处理、畜禽疫病防控、水产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兽用抗菌素等科研投入项目(含经营兽用抗菌素、兽用生物制品)的市县,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确定奖补比例。
(四)从事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生物工程、畜牧业生产性服务项目的市县,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奖补比例。
第五条申报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畜禽养殖业示范场名单后,采取积极配合的方式,对省级人民政府申报的畜禽养殖业示范场进行认定,向市县畜牧局、市财政局和省畜牧局申报的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并会同市县畜牧局等有关部门对畜禽养殖业示范场进行验收,对考核合格的畜牧场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