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殖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固原农场特色养殖项目)
种养殖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4.1本项目依据《云南省农牧厅关于积极推进西部高原特色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通知》(黔农发〔2019〕21号)要求,以草原畜牧业现代化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产经营体系、配套产业为重点,以生态种养殖、设施养殖和观光旅游、商贸物流为一体的经营方式,重点在蔬菜、水果、水产品、鹿产品、牛羊肉产品等上实现建设。
基本原则
1.1依托产业优势、设施条件、特色,打造规模特色。
1.2园区布局要合理,重点围绕园区的目标和发展规划,形成规模产业。
1.2园区土地要素要丰富,要具备相对完备的园区建设规划,有效避免产业布局单一、生态脆弱、生态脆弱。
1.3园区土地规模要适度,土地集约化、规模化,是获得政府用地的有利条件。
2.园区建成后,要以建设产业发展园区为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基地与外部配套,促进基地企业与外部企业集聚,形成良性发展态势。
2.2园区建好后,要积极协调金融、保险、保险、社保等职能部门,依托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对产业园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合理制定经营管理制度,防止低效重复建设。
3.加强规划管理,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重大技术创新和重大产品研发推广等为重点,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区的现代化建设,确保园区可持续发展。
3.2.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园区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应与相关产业园管理部门协调,通过政府统一规划布局、集体承包、共同投资、共同发展等方式,明确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产权。示范区范围内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
3.2.2规范园区规划布局,提高园区综合效益。对拟规划区域内其他类型的农业产业园,应实施现代园区规划或区域内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低效农业经营园区(大棚)清理整治,严格禁止建设大规模商业项目,推进村庄风貌化。制定园区技术标准和规范,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