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特种养殖补贴政策最新由农业主管部门制定
农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的特种养殖项目超过三类养殖项目的补贴国家获得了申请的受理,补贴名单正在核查中。
第一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第二章 畜牧兽医、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名单
第三章 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第四章 财政部门确认畜禽养殖规模
第五章 渔业监督管理
第六章 自然资源资产、森林、草原、渔业发展规划
第七章 生态保护补贴
第八章 农业保险补贴
第九章 农业保险补贴
第十章 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户农业保险补贴
第十一章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生产的保种、扩繁、销售
第十二章 扶持政策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我省设立的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对象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对下列事项作相应标注:
(一)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生产能力的通知》(农农财农〔2019〕51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生产的保种、扩繁、销售、销售、服务对象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对下列事项作相应标注:
(一)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生产能力的通知》(农农财农〔2019〕51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生产的保种、扩繁、销售、服务对象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对下列事项作相应标注:
(一)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综合生产能力的通知》(农农财农〔2019〕51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生产的保种、扩繁、销售、服务对象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对下列事项作相应标注:
(二)依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生产能力的通知》(农农财农〔2019〕51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生产的保种、扩繁、销售、服务对象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对下列事项作相应标注:
(三)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农农财农〔2019〕46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生产的保种、扩繁、销售、服务对象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对下列事项作相应标注:
(一)依据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绩效目标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