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殖合作社文员述职报告(种养殖合作社经营范围大全)
种养殖合作社文员述职报告:
我国种养殖合作社社员数量占到了总数的84.2%,基本上是农村组织成员比例最大,分布最广、管理水平最高,村集体组织形式多样。
通过近几年的生产实践总结整理发现,有80%的农民成员只有成员,因此每个村子成员都有最适合自己种养殖的合作社。
目前我国的种养殖合作社主要包括:
1、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是指由农村种养殖业生产经营性的组织形式以及农村致富主导产业为种养殖农户提供支持的。
2、种养殖联合社
是指由农民、联合经营、协会或养殖户自愿结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3、种养殖致富合作社
是指通过有形的平台,解决种养殖户生产难题,或帮助合作社提高技术,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种养殖技术合作社
是指养殖农户与种养殖户进行综合技术合作,通过技术的资源共享和能力的互补,进行养殖规模的统一、生产方法的统一、服务方式的统一、服务范围的统一、风险的保障能力的统一。
5、种养殖的科普知识合作社
是指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服务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消费。
6、农业加工致富合作社
是指农业合作社与农业企业联合,进行农业加工生产的合作,或委托农业加工企业发展农业加工。
合作社标准
1、土地要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的土地要满足一个水利、电力、技术条件,农地要有土地权,按照自愿、有偿、合作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共同流转,可分为农村合作社的、城市合作社的、农业企业的、农业企业的。
2、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应事先确定土地的用途,土地的用途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的使用年限必须与土地经营权期限相匹配。
3、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要及时续展合同。
4、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后,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应明确双方签订的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
合作社如何管理?
1、转让双方签订的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必须经合作社书面同意,依法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