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顺银种养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用途)
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顺银种养合作社是在按照农业生产规律、生产条件、职业行为类型、发展方式的过程中,统一土地经营、集体服务、统筹利益的一种,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
四、坚持农业生产连续进步的原则
坚持农业生产连续进步的原则,要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种植户的素质,稳定农村土地的生产经营秩序为目标,不断加大土地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投入,提升农民自我服务能力。
五、坚持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
坚持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还要对农村土地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建设,让农民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实行农业增效,农民利益得到提高。
六、坚持积极发展特色产业的原则
坚持以发展特色产业为核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规模化建设规模,创新农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要素的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
七、坚持以人为本、综合发展原则
坚持农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利用资源和先进技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八、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生产为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发挥农民的创收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稳定。
九、坚持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原则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制度,依法公开退出农民的耕地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防止流入土地市场造成损失。
十、坚持土地流转用途优先选择原则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出让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保护耕地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十一、坚持村干部报酬优先选择原则
坚持“谁种地、谁负责”原则,坚持村干部的工资优先选择原则。
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工资优先安排,不得损害村干部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利益,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健康发展。
加强村干部任期内的乡(镇)党组织书记工作。
“三权”稳步谋划,确保中央村级组织内社会资金融入村级组织内部。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强化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工作。
(二)明确职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组织内社会资金管护,落实“属地管理”,强化村级组织管理,为村级组织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村级组织的领导,采取政策措施,督促指导、督促、保障村级组织发展壮大。
第二章资金管理和支出范围
第七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级组织)项目实施应当以本村为单位,立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具体情况,将资金投入范围细化到项目类型和深度,建立健全分配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