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养殖允许证哪里批需要办理的材料如下:
1、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协议(招标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本辖区内的养野生动物场(户)或个人,由本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动物防疫、驯养繁殖许可证,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放。
2、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协议
《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野生动物场(户)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填写《动物防疫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填写《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协议》后,并送至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必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捕捉、收购、贩卖或者作为野生动物产品销售。
4、行政许可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规定,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繁殖、经营利用活动,需要依照《条例》规定办理。
5、经费保障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需要给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费保障,不能规定由其养殖、销售、运输、利用野生动物的,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森林、林木、草原等林地和草地上的采伐费用。
6、人员防护
《条例》规定,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和经营利用活动,需要从个人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获得必要的人员防护,禁止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参加城市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7、市场准入
《条例》规定,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和经营利用活动,必须根据市场准入要求办理。
8、野外资源保护
《条例》规定,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和经营利用活动,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
9、经营使用
《条例》规定,从事天然采集、采伐和采伐利用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外保护法》规定的具体要求。
10、特殊禁止
《条例》规定,从事市场交易、餐饮业、民宿餐饮业等特殊经营性活动,必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采伐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可以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