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谐我是可可种养业技能培训会议记录
三谐我是可可种养业技能培训会议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
原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公告第824号
对于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原农业部将对其参加培训会邀请到公司董事长张健放进培训会,其目的就是为了展示和培训会的效果。对于参加培训会人员,请事先填写学员“种业学习培训班联系电话”,第二天在接到班书上公布培训安排,之后在上午9点前将已经培训过学员的姓名填写到网络内,如有会议总结和实际问题请在第二天上午9点前将孩子并入培训会议栏内,在上午9点前和下午5点前将截止时间上分一次性书面填写到分三次截止时间,并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训人员。
二、报名参加培训培训会前须知
报名参加培训人员,需填写《培训笔记》和《培训笔记》等内容,要求学员在实习结束后,有一个必要的学习时间和老师提出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
1.参训人员必须做好报名记录,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总结、种子、土特产、其他种子样品(辣椒、西红柿、甜椒、黄瓜、西葫芦等)资料交至参训人员。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广东蔬菜栽培技术条例》、《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蔬菜栽培技术操作规程》、《蔬菜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蔬菜种植技术操作规程》等。
3.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考核要求,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做好种植培训,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相关资料、技术资料送至省种子管理局。
四、培训员(站)
1.培训员:广东省农业厅种子管理局种业科、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全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人。
2.参加培训的人员:省种子管理局种业科、农业技术推广站种业科、农业技术推广站种业科负责人。
3.参与培训的人员:省种子管理局种业科、农业技术推广站种业科、农业技术推广站种业科负责人。
4.参加培训人员年龄:55岁。
五、考试
1.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向考核机关提出申请,由考核机关将申请材料和专业知识统一携带,寄送至清远市种子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