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结合模式的政策利好种养结合模式利好种养,具体措施如下:
一、种养结合模式
根据现行国家种子管理条例,具有计划性、专业性、前瞻性的种养结合模式是社会迫切需要、政府本身主导的种养结合模式。
1、种养结合模式:具有区域化、标准化、设施化的种养结合模式,只要有一个专人、企业,就能自觉掌握和推动基本种养结合模式。
2、设施化:具有易于开展、大型农机具的设施化作业模式,如麦田养、园林园艺、耕整机、播种机械、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工具的专业化生产模式等。
3、机械化:具有从事耕地、挖砂、筑埂、整地、施肥、播种、种肥、收割等各种作业的机械化,能够一次性完成各种作业。
4、信息化:具有与互联网、云计算等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的紧密结合,即可提供农业生产、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中的物联网、追溯信息、农田地力、信息统计、农产品产销数据、各级业务指导、项目补贴、金融保险、涉农金融等信息化综合服务等涉农相关数据。
5、智能化:可根据农作物品种、茬口、土壤质地等因素进行智能化整地、施肥、田间管理、收获、仓储等各种作业。
6、企业化:具有与企业化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机械化理念,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支撑,在营销、技术管理、仓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应用。
7、服务模式:可建立互联网服务平台,搭建一个线上的业务咨询、技术交流和产品展示平台,包括物联网、农资支付、农机、金融服务、农资采购、农资、农业科技培训、农产品电商等多个服务环节,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和精准度。
8、惠农政策:注重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在县域内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实现标准化生产。
9、创新经营模式: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龙头企业的引领和服务,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提高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示范性、竞争力,促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