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裕慧种养殖公司以代理当地富农公司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为依托,引进国家农业部颁发的《畜牧产品生产许可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编写的《裕农公司生猪质量测定合格证》,正在做好包括种猪、种母猪和种公猪的品种登记备案工作。与此同时,面向县畜牧兽医站、县畜牧局以及城中畜牧局下发《裕农公司关于做好2014年牲畜、牲畜产品出口工作的通知》,做到为全县农牧民办实事,为全县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近年来,该县按照“强化兽医、创新、发展、和谐、稳定”的原则,通过引进、示范、培训、示范、培训、补贴等形式,不断完善了兽药、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以及兽药饲料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目前,全县共有18家兽药饲料企业获得“全国兽药生产许可证”;饲料产品所占的比例达30%以上,预计2015年全县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将达到40家,且均达到了行业诚信程度,提高了生产经营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技术指导与服务
(一)统一技术服务。根据兽药饲料生产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兽药饲料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做到全产业链服务。
1.加强县级指导。每年确定一个部门落实技术服务1项,切实提高本县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2.提高培训质量。由乡镇农技站负责组织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的培训,指导其开展兽药饲料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确保所选兽药饲料的质量安全。
3.发展基层服务。乡镇农技站负责建立基层服务站,开展多层次培训,加强“三项记录”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兽药饲料监管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4.扎实开展兽药饲料经营管理规范。督促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兽药饲料经营各项记录,乡镇农技站负责日常管理,与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及时下达“承诺书”,责任人和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参与其中,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兽药饲料质量安全。
5.规范使用行为。乡镇农技站要指导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同时,定期开展兽药饲料管理工作,做好“三项记录”工作,坚决杜绝假劣兽药饲料流入市场。
三、实施兽药饲料安全承诺
4.1坚持齐抓共管,确保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要以保障国家农业生产安全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消费者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本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定期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兽药饲料销售门店是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动物饲料中蛋白、氨基酸及动物免疫产品、兽药饲料是否有使用记录、动物疫苗注射记录和从业人员的健康防护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