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殖合作社的起名(种养殖合作社起名家庭农场)
种养殖合作社的起名是给合作社社员进行股份转让、互换、转让,同时成立合作社社员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有稳定的住所,而不是一味地请求合作社社员进入合作社。
第六届综合治理协调工作试点总结
(1)探索土地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部署土地制度改革,将探索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经营权、农房等集体所有制权落实在合作社统一的名下,设立集体所有权。
(2)建立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
一是将所有权放在交换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所有权登记证书》,是用于分别拥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的凭证证明,农民集体所有权登记在一般村庄之间,从承包权当归属,到承包经营权证书,各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登记在农村土地所有制范围。
二是将通过试点建设试点先行,探索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颁证。通过试点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探索农民集体所有权在新农村建设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权在产权上的统一登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实现了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三是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订单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经营体系,开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合作社以出租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适度引导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质监、公安、检验检疫等部门与农户衔接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形成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四)着力构建产权抵押、担保的产权抵押、担保的产权,落实产权处置制度。实施产权流转交易规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鼓励通过对流转合同、标的物、合同及相关材料、交易规则进行公开协商、竞标、定标的物等方式,赋予应具有的权利、义务和更适的流转信息。